67 你放開我(1 / 1)

傻子能破案,她爸媽肯定不信啊,媽媽還好,爸爸要是問起來,好煩人的,偏偏她還解釋不清楚。 “我盯著他,不信就抓不住他的狐狸尾巴。”郭鬱青恨恨的想。 看了電視,上樓,肖青楓還在上網。 郭鬱青嘟嘴,走過去,直接就給關了電腦。 這是挑釁了。 肖青楓就看她。 郭鬱青衝他吐了吐舌頭,說一聲:“睡覺。” 飛快的逃到床上,把自己的小熊抱枕抱在懷裡,好象這樣就有了幫手。 肖青楓也就洗漱上床。 郭鬱青見他沒有來收拾她,反而有點兒小失落,她白挑釁了,氣還沒出完呢,就伸腳踹了肖青楓一腳。 這一腳有了反應,肖青楓一伸手,把她摟了過來,抱在懷裡。 首發網址https:// “你放開我。”郭鬱青掙紮,手腳亂踢塌,然而並沒有什麼用,肖青楓那胳膊就象生鐵鑄成的,輕輕一摟,她休想掙動分毫。 老辦法,她張嘴要咬,卻見肖青楓要笑不笑的看著她,頓時就咬不下去了。 她百分百肯定,她隻要敢咬,肖青楓肯定又要叫,而且一定會汙蔑她,爸媽聽見,羞死人了。 有氣出不得,咬還不敢咬,真是氣死了啊。 這口氣不出不行,不管了,她一張嘴,狠狠的就咬在了肖青楓肩上。 肖青楓果然就叫起來:“啊,你又咬……那裡……” 下麵卡嗒一聲,彈子鎖上鎖的聲音。 郭鬱青那個氣啊,咬著更不鬆口,嗚咽道:“我咬死你,你這臭傻瓜……” 第二天上班,上午的時候,來了一樁案子。 這案子是鎮妖司轉過來的。 一樁凶殺案,死者腦袋不見了,看模樣兒,好象是給什麼獸類咬掉的,家裡人報了鎮妖司。 鎮妖司的人過去一看,說沒有妖氣,是人類凶殺,就給轉了過來。 郭鬱青立即出警。 到死者家,了解了一下情況。 死者叫華實,是一名置業顧問,妻子叫高丹丹,是同行,不過在家帶孩子,孩子剛好一歲,晚間她哄孩子睡了,結果第二天早上醒來,華實就死了。 華實的屍體還擺在陽台上,他是在陽台上被害的,腦袋不見了,脖子處的斷茬不平整,有的深,有的淺,好象真是給什麼凶獸用牙齒咬掉的一般。 郭鬱青看了現場,大致了解了案情,眉頭就皺了起來。 現場很乾淨,沒有多少線索,高丹丹同樣沒有提供多少線索,孩子半夜不睡,她好不容易哄睡著,太過疲勞,一挨著枕頭也就睡死了,早上醒來就見華實死在陽台上,其它的一概不知道。 翻牆凶殺? 窗子有防盜網,完整無缺,陽台也沒有什麼攀爬的痕跡。 熟人作案? 那可是半夜,從屍體僵硬的情況和屍斑可以判斷,至少過了十二點才死。 這個時候沒人來竄門吧。 說起來,還真的就是象妖獸跳上來,一口咬掉了華實的腦袋。 簡單分析了一下案情,郭鬱青找不到半點頭緒。 卻聽呂昔在那邊問:“姐夫,這 夫,這個案子,你怎麼看啊?” 肖青楓站在一邊,抱著胳膊,嘴裡還慣常的叼著一個棒棒糖。 郭鬱青發現,肖青楓不喜歡接近死屍,昨天那個案子,他也是這個情形,遠遠的叼著棒棒糖抱著胳膊看著。 今天又一樣。 她並不知道,肖青楓不是怕死人,而是因為,他了解案情,不需要看屍體找線索。 這會兒,肖青楓已經問過了華實的靈魂,知道是這麼回事了,隻是不吱聲。 聽得呂昔問,他就回了一句:“簡單啊。” 呂昔眼光一亮:“姐夫,你又找到凶手了?” 一課的人,都在關注著肖青楓,呂昔這一叫,所有人眼光都看了過去。 郭鬱青也在關注著肖青楓,今天出警,她特地上了肖青楓和呂昔的車,至今為止,肖青楓一直都在她眼皮子底下,她百分百肯定,沒人接近肖青楓,沒人給他通風報信送消息。 肖青楓不答呂昔的話,轉身往外走。 “你乾嘛去?”郭鬱青忍不住問。 肖青楓歪著脖子看她一眼,向她招招手。 這姿勢,召喚小狗呢,但郭鬱青心中好奇,就走過去。 她走到麵前,肖青楓突然伸手捏著她下巴,另一手撥出口中的棒棒糖,就給她塞嘴裡了。 糖水牽著口水,牽出老長一根絲。 惡心。 郭鬱青又急又怒又羞,急忙想要撥出來,肖青楓卻叫:“不許浪費啊。” 郭鬱青頓時就不敢撥出來了。 這傻子真打人,塞了個棒棒糖就算了,再給打屁股,太丟人了。 還好,郭鬱青悄眼看一課的刑偵隊員,倒是沒人笑,甚至沒人在意。 本來也是啊,老公給老婆嘴裡塞個棒棒糖,那有什麼稀奇的? 很正常啊。 至於口水巴咧,接吻不就是吃口水嗎?有什麼惡心的? 一眾刑偵隊員現在最關心的,還是肖青楓的舉動,他往外走,難道又跟昨天一樣,又找到凶手了? 郭鬱青心中最關心的,其實也是這個問題,所以偷眼見眾人不在意,她索性把棒棒糖在嘴裡轉了個圈,也就含著了,跟著就往外走。 她也不問了。 這個臭人,老是這樣,問他就不答,問得煩了,不是打屁股,就是塞棒棒糖,郭鬱青真的是完全沒有任何辦法了。 肖青楓往外走,郭鬱青呂昔還有一幫子刑偵隊員烏壓壓全跟在後麵,就仿佛看大戲。 沒人相信,肖青楓又破了案子,找到了凶手。 可有昨天的例子在前麵,所有人又都有這樣的猜疑,自然就要跟去看好戲。 肖青楓沒上車,而是過了馬路,到對麵一戶人家,敲門,無人答應。 華實靈魂給肖青楓帶了路,他靈魂飄進去一看,道:“姓井的在家。” 那就簡單了,肖青楓手往前一伸,門怦一下就碎了。 後麵的郭鬱青嚇一跳,張了張嘴,又閉上了。 無故打碎彆人家的門,屬於犯法行為,但如果這家主人是凶手,那破門而入就是合法的。 而從過往的例子來看,肖青楓每次出手,好象都是有的放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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